平潭综合实验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2022校园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4-01 16:06:00

平潭综合实验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2022校园招聘简章  

 
 一、公司简介
平潭综合实验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020年8月并入福建省港口集团,注册资金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营业务为:业务码头、港口相关设施服务、港口旅客运输、货物装卸(车辆滚装)、货物仓储、跨境电子商务、矿业开采、房屋租赁、广告租赁等诸多领域。
    公司现有正式员工166人。公司下设综合部、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工程设备部、法务审计部等7个职能部门,下辖7家分(子)公司:澳前客运码头分公司、海坛砂石分公司、二线卡口管理中心、金井港区办事处、港发运输公司、平潭金井娘宫港务公司、福州东澳中心渔港公司。另与福州港务集团合资成立福州(平潭)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公司秉持“和谐创新、诚信共赢”的经营理念和“争当一流员工、提供一流服务、创建一流企业”企业文化精神, 致力于海峡两岸主通道、大物流的建设。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一)职业素质要求
1、坚持党的方针政策,有做好国有企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战略。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3、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观念和正确的业绩观,敢于担当,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素质。
4、具有较强纪律底线意识,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较好,能够适应公司办公生活的工作要求。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及条件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描述
任职要求
工作地点
薪酬福利
办公室
文秘专员
1名

1、负责各种文件的起草、装订及传递工作
2、及时处理上级文件的签收、传递、催办;做好文秘档案收集管理及保密工作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3、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5、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平潭
12-15万元/年
法审部
法务专员
1名
1、负责从事法律合同的撰写及审核等工作
2、负责处理内部和业务有关法律事务
3、负责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技术支持
4、其它相关法律事务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学类专业
3.精通相关法律知识,例如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4.具有严谨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
平潭
12-15万元/年
人资部
人事专员
1名
1、协助上级建立健全公司招聘、培训、工资、保险、福利、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制度建设
2、建立、维护人事档案,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
3、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实务的操作流程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实施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公共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3、具有良好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沟通领悟能力强
4、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及相关人事管理软件
平潭
12-15万元/年
财务部
会计专员
1名
1、负责每月记账凭证的编制及汇总
2、负责公司会计报表、账薄装订及会计资料保管工作
3、财务部日常工作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会计与审计类(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
3、熟悉财务处理程序,熟练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了解国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平潭
12-15万元/年
港机维修
2名
1、维护港区设备并排除发现的故障
2、完成规定的维护、保养任务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4、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中专及以上学历,机械类专业
2、熟悉机械维修技术,持有效上岗证
3、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4、熟悉港区各类设备维修维保
平潭
10-12万元/年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报名须职位定向明确(即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请将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邮箱地址为:PTGWGS@163.com(注意: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部门及职位),也可以在上班时间直接到公司人资部投递报名相关资料。联系人:施经理,联系电话:0591-38333377,公司地址:平潭北厝镇娘宫村99号海关大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公司人资部依据有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应聘者面试(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对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福建省港口集团网站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
(四)试用考察
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的管理视同公司正式员工,应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为公司员工。
 
                  平潭综合实验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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