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 08:50: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形势分析

各学院要通过书面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充分调研和认真分析基础上,形成本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报告。10月20日前报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报告应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本学院毕业生规模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情况、毕业生求职心态和预期变化情况、总体就业形势。

(二)就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三)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对策建议。措施与对策建议应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1.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2.建设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3.加强困难群体帮扶,4.规范就业统计。

二、就业形势调查

(一)组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

各学院需组织至少一场毕业生座谈会,切实关心了解毕业生就业需求、求职心态和就业预期变化等情况。将座谈会内容写入分析报告。

(二)开展问卷调查

1.毕业生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毕业生在自愿的原则下,于10月18日前登录“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填写完成“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调查”问卷,毕业生应覆盖不同的学制和专业(各专业参与人数不少于专业总人数的10%)。

2.用人单位

各学院要发动不少于5家用人单位10月18日前线上填写完成调查问卷(https://www.wjx.cn/vm/QJO67nN.aspx)。用人单位应覆盖不同的行业和招聘规模。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就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与谋划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推进,精心部署实施,认真开展调研,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潘靓,电话:0591-87309871
 附件1
: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调查填报步骤/uploadfile/2022/1011/20221011050107456.docx
 附件2:完成名单/uploadfile/2022/1011/2022101105012926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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